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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服務公司的調查,
用來檢查履歷表和面試內容是否有誤的結果顯示,
中途採用中最常見的麻煩排在第一位的是「虛偽履歷」。
而且近年來這種情況還呈現增加的趨勢。
令人驚訝的是,這些虛偽履歷的內容十分嚴重。
根據該公司的吉本哲雄先生所述:
“有人宣稱在公司任職12、13年並擔任部長,但實際查證只有3個月,
而且還是試用期間就離職了。
此人9年前就已經離職,之後一直在各地打零工。”
實際上承認曾經虛偽履歷的一位職場人士表示
,雖然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
卻提出了這樣的說法:
“公司方面和被僱用者,一旦入職後事情總是不一樣。
公司可能會說『一年有多少休假』『每年都會發放獎金』,
而求職者雖然是新手,也會說『我能做得到!』,
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在說謊。
彼此都承擔了不確定性的風險。”
另外,是否屬實並不是一個重要的爭點:
“結果是,企業能否履行承諾才是重要的。
“這位職場人士後來也證明了自己的實力,
從派遣員工晉升為正式員工。
即使在街上採訪時,也能聽到類似的聲音:
“在求職過程中稍微誇大了一點”,
“有位同事寫著畢業於名校,但最終無法達成業績,
聯繫學校後發現他根本沒在那裡就讀,最終辭職了。
“為什麼會冒著風險這樣虛偽履歷呢?
這些問題在『ABEMA Prime』新聞探討節目中進行了討論。
虛偽履歷的受害者皮諾
在轉職時虛偽履歷導致內定被取消的皮諾先生。
雖然他從2010年至今曾有5家公司的經驗,
但在提交的文件中只寫了2家:
“(因為轉職次數過多)在履歷篩選時會被淘汰,
所以寫少一些。”
然而當公司要求提供參保紀錄查詢回答表時,
謊言便暴露了出來:”過去在哪家公司交了多少年金的明確記錄。
當然這與履歷不符。提交後,就被叫去了『有點事情要談』。
他們把履歷表和回答表並排擺放,確認是否一致。”
結果是:”對我們公司來說,這樣的人我們無法聘用。
“內定被取消,最終不被錄取。
記者堀潤氏提到:”有一家公司只工作了半年,
招聘負責人看了會有些疑慮。雖然這是存在的制度。
可能不是一直在轉職,而是每次有不同的原因聽取了內定取消的決定。”
此外,為何虛偽履歷會增加?法律問題是什麼?
某間轉職仲介商代表的末永雄大氏解釋:
“轉職市場和招聘市場的激烈競爭,
SNS和YouTube等處處都有信息。
在像『轉職後年薪提升』這樣的信息推廣中,
即使環境很好,年輕人也會輕易轉職,這種印象正在增強。
從而養成了經常離職的習慣,工作經歷也變得越來越混亂。”
株式會社Quick「轉職Hacks」的調查顯示,
在面試中被揭穿謊言的情況有:
「深挖回答發現真相」佔41.4%,
「姿勢或表情不自然」佔34.5%,
「證明文件的提交或手續」佔17.2%等。
企業如何確認應聘者的履歷?
堀氏指出:”企業會問的是是否有明確的工作要求。
只要能勝任期待的工作,任何工作經歷都無所謂。
不過,我自己也有過經驗,認為符合期待的人才,
但後來卻不是這樣。不能隨意解雇。
但這是自己觀察和管理能力不足的結果。
文件可以隨便寫,像現在這樣的招聘面試可能存在
『無法真正僱用希望的人』的缺陷。”
末永氏補充道:”如果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來仔細觀察,
或許可以坐下來膝蓋對膝蓋地談話,或者一起吃個飯交流。
但是,對於某些規模較大的公司來說,
有時需要在季度內招聘數十至數百人。
在這種情況下,沒有文件或其他信息是無法篩選的,這就是非效率性的問題。”
虛偽?誇大?到底可以容許到哪裡?
那麼,虛偽履歷是否會涉及罪行呢?
梅澤康二律師表示,單純虛偽履歷不會被視為犯罪,
但可能會導致犯罪行為:
“如製作不存在的畢業證書或虛構的履歷等文件,
可能會構成『私文書偽造』或『公文書偽造』。
如果以取得對方金錢為目的,
例如偽裝有資格者以顧問身份收費,則可能構成詐欺罪被起訴。
這樣就不是光用解雇就能解決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