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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禮上原本預定請來的牧師是外國人,
卻在當天被換成了日本人讓新娘感到非常不滿。
於是就打算找律師商量
問問看能不能告婚禮策畫公司並且要求賠償金

東京新生法律事務所的濵門俊也律師收到了以上諮詢。

諮詢者舉辦了婚禮。
然而,與事前商定有所不同的進行使得他感到
“一生中重要的舞台被毀了”。

其中一個原因是主持婚禮的牧師。
雖然最初是“聽說是擅長外國人的牧師”,
但實際上當天負責的是一位日本高齡男性。

此外,還有食物菜單不同等問題,
管理方承認失誤並提出了“減免3萬日元”的賠償。

雖然不清楚為何諮詢者如此執著於牧師是外國人,
但由於事前確認了“外國牧師”後簽約,
因此他對此感到不滿。

如果被邀請的牧師或神父不符合最初的約定,
能否要求退還婚禮費用或索賠?
濱門俊也律師這樣回答:

“雖然可能會提出索賠,但全額退款很難”

在這個案例中,
諮詢者能夠因為婚禮儀式的履行不符
而要求賠償嗎?

如果要求的牧師或神父是“外國人”這一點
已包含在契約的核心內容中,
那麼違約是很明顯的,
因此可能會提出損害賠償的要求。

不過婚禮公司那方面可能也會辯稱說
那位神父即使看起來非常像日本人,
但是這位神父並不是日本國籍的人。
所以確實有履行”神父是外國人”的契約

即使婚禮公司認可了損害賠償的請求,
退還婚禮費用可能很難。
精神慰問金的數額也不太可能很高。

律師也指出為了避免類似這種婚禮場地的糾紛
比起簽約時要注意的事項
更重要的是跟婚禮公司的日後溝通跟互動

在新冠疫情期間,
與婚禮場地的糾紛非常普遍。
實際上我們也接到了很多諮詢。

根據律師的直覺,為了避免糾紛,
比起在簽約時注意與婚禮場地的互動後期更為重要。

最常見的問題是,因婚禮場地的需要,
導致最初商定的內容或條件被無預警地改變。

然而,將“最初商定的內容”包含在契約條款中並不容易。
這是因為在簽訂契約時考慮到所有可能的情況並包含進去,
從技術上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

此外婚禮場地也可能只準備了一些標準化的合同書。
即使“最初商定的內容”有所不同,只要當事人能夠認同,
就不應該會出現糾紛。

律師認為當事人和婚禮場地之間的持續良好溝通
是避免糾紛的有效方法。

By 省錢特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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