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葉季節雖已接近尾聲,但京都仍吸引了來自國內外的觀光客。
十一月,京都一家餐廳張貼的一張告示,在社交媒體上引發了熱議。

這張告示上以英文和中文寫著「客滿」,但下方以日文寫道:「能閱讀日文者請入內。」
有人譏諷這是「令和版不接待生客」或「京都人式的冷嘲熱諷」,但也有餐飲業者表示理解。

然而,「以語言篩選顧客」是否構成種族歧視呢?
專研外國人問題的律師杉山大介從法律角度進行了解釋。

京都餐廳為何避開外國觀光客

首先需了解因過度觀光而緊張的京都現狀。

京都作為著名觀光地,許多餐廳歡迎外國觀光客,但部分店因無法配備外語員工,
或過於忙碌而無暇使用翻譯應用程式,因此在應對上面臨困難。

經營酒吧的原田匠(化名,50多歲)表示,他的店也遇過類似問題。

「老實說,我能理解貼這類告示的心情。我們店裡過去也與外國觀光客發生多次糾紛,
其中最常見的是付款問題。店內會收取1000日圓的座位費,入店時已清楚說明,
但結帳時對方卻說沒聽過,並拒絕支付。」

原田先生用翻譯軟體或簡單英語溝通,但仍無法避免問題。
試圖招聘外語流利的員工,卻因勞動市場供不應求而無人應徵。

「有時候是我一人經營,店內僅20個座位,週末日本客人就能坐滿。
在這種情況下,根本無法應付外國客人,只有有空時才接待。」

他表示,曾試圖接待所有客人,但結果卻讓自己疲憊不堪。
「有些客人只是看了菜單就走,浪費了可用於其他客人的座位資源。」

此外,還遭遇過客人留下負面評價,如「明明有空位卻不讓進」、「只接待日本人是種族歧視」。

是否構成歧視?

對於該告示是否構成歧視,杉山律師解釋道:
「接待特定語言使用者或許是歧視行為,但不一定違法。」

「日本法律判斷是否違法時,會考慮行為的目的與效果是否不當,而非單純判定差別待遇就是錯。」

他補充:「只要法律未強制規定提供多語服務,餐廳選擇只提供日文服務並無不當。」

然而,若以國籍或種族為理由拒絕客人,則屬明顯歧視且違法。
這不僅違反日本憲法第14條,還可能被判定為不法行為,需負賠償責任。

國際交流的禮儀與思考

杉山律師表示,從國際交流角度看,訪客應尊重當地語言與文化,
「母語能通行無阻的想法,反而顯得傲慢。」

例如他在巴黎會先用法語打招呼,再詢問能否使用英語。這種尊重能促進溝通順暢。

無論是訪客還是接待者,努力理解對方的文化與限制,是促進國際交流的重要一步。

By 省錢特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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