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員年輕時來日本,
可能臉蛋長得比較人畜無害,
加上談吐大方又很會裝可愛,
所以受到不少日本阿姨青睞;
其中就有一些膝下無子嗣的阿姨,
想要收特派員當養子並承諾等他去世後,
會把名下房產過給特派員。
不過因為特派員父母健在,
所以就婉拒了這些阿姨們的好意,
但是也引起了特派員對於日本養子制度的好奇,
研究一下才發現原來在日本只要當事人之間都成年
就算對方只大你一歲,
也能夠合法收你當養子養女。
就讓我們透過影片,
來看看這個從國際上來看,
相對荒謬的日本養子制度的形成歷史,
以及來研究該怎麼樣才能成為日本人的養子吧!
在日沒有子女的高齡夫婦們
為了能在百年後有人繼承姓氏、掃墓工作和財產,
就開始廣泛採用養子繼承制度與陌生成年人成為養子關係;
成為養子的成年人因為也會獲得經濟援助,
所以這制度算是雙贏。
但是即使成年人可以輕易地通過這個制度成為親子,
但過去還是出現了很多問題,
甚至還發生養子為了提早獲得財產後,
殘忍殺害養父養母的社會事件。
日本中央大學法學院的鈴木博人教授
對這一制度進行研究後發現
在日本要成為養子的門檻跟審查很鬆散,
所以幾乎只要提出申請就能夠成為養子。
根據日本司法統計數據,
日本每年有7萬到8萬起養子繼承跟收養案件,
相較於同樣是先進國家的德國每年只有大約3千件
的確是多了數倍不止。
日本的7萬件養子收養案件中,
只有2千件是需要通過法院審查的未成年收養案件,
其他都是成年人的養子收養案件,
需法院審查的案件僅佔全部案件的約3%
或許有人會問說日本為何成年養子繼承制度如此普及?
鈴木博人教授指出這是因為日本政府對此沒有問題意識,
而且懶得修改日本當年戰爭前訂下的法律。
戰前的養子繼承制度是用於徵兵時,
能讓自己生的兒子逃避兵役,
又或者獲得漁業跟農業的勞動力,
才會允許相對富裕的家庭,
能夠靠通過收養小孩來讓長子逃過兵役以及勞動力。
雖然戰後日本政府有修訂過一次關於養子制度的法律,
但主要議題是防止未成年兒童被作為商品,
被賣去當妓女或者奴隸之子;
但是對於已經成年的養子這一塊沒有修改,
結果就是導致只要養子比養父母年輕一天,
就可以由當事人雙方自己提出申請。
這個收養成年人養子的制度,
被廣泛利用成為了有錢人,
為了要幫自己小孩省遺產稅,
就會在死前收養一些人頭,
來增加遺產稅基礎控除的母數。
後來日本政府發現有錢人利用養子制度省稅,
就去修改了遺產稅法將免稅額的基礎控除對象,
規定沒有親生小孩的養父母最多只能算控除兩個養子,
有一個親生小孩的情況下只能多控除一個養子,
但是對於養子制度的法律還是沒做出修改,
維持誰都可以收養成年人當養子的鬆散制度。
甚至還有一些同性伴侶為了在法律上,
維持某種程度方便以後繼承,
也會利用養子制度來讓伴侶之間成家。
鈴木博人教授也提出其他先進國家的養子制度例子,
首先英國從一開始就沒有承認成年人成為養子。
德國、法國和義大利雖然在制度上承認,
但需要經過法院的嚴格審查。
其他先進國家認為需要養父母的只有未成年的孩子,
養子制度本來就該址是為了未成年孩子的利益,
而不是為了養父母的利益而存在。
日本這種成年人為了他人利益成為養子的制度,
在歐洲國家會被視為違法的人身交易。
最後,在觀看這部影片的大家最好奇的問題來了,
那麼外國人是不是能夠通過成為日本人的養子,
來讓自己成為日本人又或者比較容易成為日本人呢?
某位行政書士就說未成年會比較有可能,
但是成年人想要通過日本養子制度,
來成為日本人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為政府為了防止不法入國以及不法滞在,
就算日本人有收養你這未成年外國人當養子,
但是在發簽證以及永住甚至歸化上,
不會有任何禮遇還是得靠自己有工作收入繳稅,
才能在多年後正式申請永住或者規劃成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