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評論如果留負評,會被店家告;餐廳評論如果留好評,會被法院告

某知名律師說如果去餐廳吃飯,
然後留下”難吃””店員態度很差”等負評的話,
店家是可以用”敗壞名聲罪”或者”公然汙辱罪”把你告上法院且勝訴機率不低。

“難吃””店員態度很差”這種觀點很主觀,
對於其他客人來說不一定會這樣認為;
所以律師建議不應該用自己的主觀評論,
來降低其他客人到店消費的意願,
不然有可能因為擋到店家財路被店家告業務妨礙。

畢竟在評論上寫”難吃”,
就跟到人家店門口大喊”難吃”一樣,
是有些違反倫理道德的行為。

不過律師說如果是有確證說這家店的食物吃了會中毒,
類似這種有可能會救助大家性命評論的話,
因為公共利益性高所以不會構成違法事項。

另外大家去餐廳消費時,
常常會被餐廳用食物或者折價的方式,
鼓勵客人給他們店家好評這種行為,
在法律上甚至有可能會成為詐欺罪;
不過如果店家只是鼓勵打卡幫忙留下評論,
沒有說必須要留下好評的話是被允許的,
所以店家鼓勵客人時記得別做太超過,
以免害自己跟客人被告。

本文轉貼翻譯自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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