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婚外情,不一定是對另一半不忠,有時也無法成為離婚依據

日本某位研究許多婚外情案例的專家出了一本書
裡面有很多法院對於婚外情一事所判的案例分析
也從這些數據中發現夫妻某一方的出軌
不一定能讓受害的一方成功申請離婚並且受到法律保障

專家指出這邊的婚外情指的是跟婚姻外的肉體上的關係
但是法官並不是光看是否有肉體關係
就會下離婚跟贍養費的判決
而是會依照”何時””跟誰””次數”等要點
來判定夫妻雙方是否能夠離婚

首先是”何時”

法官會判斷某方婚外情前
夫妻雙方是不是已經關係冷淡
甚至已經到了分居的地步

如果夫妻關係已經冷淡的話
代表某方的出軌
並沒有損害到法律保障的婚姻和平維持利益
所以就不算違法

接下來是”跟誰”

日本是風俗大國
如果夫妻的某一方只是去風俗店消費
在風俗店營業場所發生肉體關係的話
嚴格說起來只是花錢接受服務並不算婚外情
所以就不算違法

但如果是熟了之後私底下見面
然後在非營業場所發生關係的話
就有可能構成出軌要件讓法官可以判離婚
並且要求出軌方支付贍養費

最後是”次數”

專家說婚外情如果只是偶爾為之的話
另一半真的很難掌握到證據
大多會被法院判離婚的案例
就是跟特定的情人愛愛太多次留下太多證據
如果是跟不特定對象的話
就很難被法院認定出軌後判定離婚

雖然這樣看下來在日本婚外情
很難被法院立案判決離婚
但是特派員還是想呼籲大家人生很短暫不要浪費時間
如果真的想要婚外情就是代表對另一半已經沒感情
大家都是成年人所以坐下來好好談一談
條件談妥後雙方恢復自由之身
再去找尋第二春不是也比較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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