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拉麵店顧客將使用過的紙巾放入碗中的行為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問題,店家似乎很難應對。
對於顧客這樣的行為,在社交媒體上出現了一些”令人不快”、”缺乏禮貌”等聲音,也有人指出可能構成器物損壞罪。
如果在拉麵店,顧客將使用過的紙巾放入碗中,是否可能會被追究器物損壞罪等法律責任呢?
我們就來諮詢一下芝綜合法律事務所的牧野和夫律師怎麼說。
牧野和夫律師說如果店家可以因為這張衛生紙而決定把碗丟掉並且要求你賠償
Q. 從根本上來說,即使沒有破壞物品,也可能構成”器物損壞罪”嗎?
牧野先生:「即使沒有破壞物品,只要有可能使其功能或效用喪失的行為,就有可能被追究『器物損壞罪』。例如有一個判例,對於在餐廳裡對餐具尿尿的人,認定為對餐具的功能或效用造成損害,因此成立了器物損壞罪。
但是,器物損壞罪屬於故意犯罪,因此成立需要有『故意破壞物品的意圖』。如果是不小心破壞了別人的物品,是不會因器物損壞罪而受到懲罰的。」
Q. 那麼,在拉麵店,如果顧客將使用過的紙巾放入碗中,是否可能會被追究器物損壞罪等法律責任呢?
牧野先生:「在店裡吃拉麵時,顧客可能會將嘴貼在碗上,但這種情況下,只要用洗潔劑好好清洗後消毒,碗的效用就能恢復。此外,如前所述,器物損壞罪的成立需要有破壞物品的故意。因此,對於將使用過的紙巾放入碗中的行為,雖然取決於情況,但基本上成立器物損壞罪是比較困難的。
但是,如果染上了流感或新型冠狀病毒等傳染病的人去了拉麵店。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這個人在用紙巾擤鼻子後,有意將使用過的紙巾放入碗中以傳染病毒給他人,這可能構成器物損壞罪。」
Q. 假設顧客將擤過鼻子的紙巾放入碗中。後來,由於衛生問題等原因,店家將該碗廢棄,這樣會產生法律責任嗎?
牧野先生:「如果是因為顧客將擤過鼻子的紙巾放入碗中而導致店家廢棄了該碗,這將導致店家遭受損害。因此,不論是否故意放入紙巾,根據民法第709條的非法行為,顧客可能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除非是客人惡意的情況,店家通常不會向顧客追究損害賠償。」
而且對於店家來說如果衛生紙吸了湯之後重量會變重,讓店家處理垃圾的成本變高,會讓店家非常不爽
最後記者呼籲大家在拉麵店使用紙巾後,應該將其丟棄在店內的垃圾桶中又或者帶回家自己丟,而不是放入碗中,才是一個懂禮儀的吃拉麵人喔^^
本篇文章翻譯轉貼自https://otonanswer.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