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京都為了對應少子化鼓勵大家生兩個以上,
所以就決定要幫第二胎小孩的托兒所買單,
也讓許多家庭有點心動開始考慮打算要第二胎。
但是某位媽媽由於老公不配合,
完全沒有承擔養育小孩的責任,
依舊每天出去花天酒地甚至徹夜未歸,
所以不想要第二胎;
但是她跟老公商量時她老公卻威脅她,
說如果沒懷第二胎我們就離婚,
讓她很害怕所以想要偷偷裝避孕環,
但是又怕被老公發現後被告後處於加害者立場,
失去小孩的監護權以及贍養費,
所以就去找律師商量。
律師指出法律上關於生殖生育的決定權,
女性擁有絕對的自主權來決定是否要生小孩,
所以就算裝避孕環日後被發現就算被老公告也不容易敗訴。
反倒是老公在不配合照顧小孩之下,
還要強迫女性生第二胎的話,
就算是一種家暴甚至是性強暴,
女方反而可以反告老公。
律師也希望這位老婆好好跟老公溝通,
不要忍耐也不要強迫,
才能夠繼續維持家庭關係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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