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大家應該會看到不少自行車(腳踏車),
會停在”禁止停腳踏車”等告示牌前。
其實不只有路上,
很多沒品的人也會停在私人所屬公寓或公司的停車場,
讓很多房東跟管理員很煩惱。
煩惱的原因除了會擋住道路影響到其他住戶權益之外,
更大的理由是因為日本法律規定禁止”自力救済(自己救自己)”,
所以如果擅自把這些未經許可停車的腳踏車撤走,
就算是搬到對面馬路,
也有可能被車主告損壞車體後支付賠償金。

法律規定只有一種情況可以自己救自己把腳踏車移走,
那就是腳踏車停在了發生危險時的避難通路又會者會影響生命安全的地點,
“才有可能”可以免責的移動腳踏車。

另外也不能夠給這種亂停腳踏車擅自上鎖
不然就會影響到車主使用車也會被控告損壞車體

「未經持有人同意擅自將鋼絲鎖安裝在他人的自行車上,可能構成器物損壞罪。」
東山律師這樣指出。雖然並沒有破壞自行車,為什麼可能會構成「損壞」這類罪行呢?
「在器物損壞罪中,『損壞』的涵義比一般的『破壞』更廣泛,指的是損害物品效用的行為,也就是使物品無法正常使用的行為。
以汽車為例,判例認為,拆卸汽車的車輪屬於器物損壞罪,而放掉輪胎的氣則不構成器物損壞罪。
兩者雖然都沒有破壞汽車,但後者只要重新打氣就能使用汽車,而前者則需找到被拆除的車輪,才能再次使用汽車,這是區別的原因。
關於鋼絲鎖,只要不解鎖,自行車就無法使用,因此,自行車的所有者被置於無法輕易使用自行車的狀態下,這可能構成器物損壞罪。」
那該怎麼處理這種”放置自行車”呢?
某位資深管理員就分享他的方法給大家參考。
(以下的各動作最好是有錄影或拍照來留下經過紀錄)



首先要先看監控攝影機,
來確定停的是住戶還是跟公寓沒關係的人;
然後在對內對外還有腳踏車上貼公告,
呼籲趕快把腳踏車移走(期間一個月左右);

如果都沒人理的話就看腳踏車上,
是否有防犯登錄貼紙後,
去警察局確認是不是被偷走的車,
順便報備有人亂停車的情況;

如果不是被偷的車的話警察就不會管,
而且就算跟警察報備亂停車,
也不能保證日後不會被腳踏車主人告,
只能夠在法院上主張有個報警的依據。

但是就算你做了那麼多動作,
以及經過了那麼長時間,
你還是無法免去處分腳踏車後,
車主出現被要求賠償的風險。
雖然就算被車主告法院判你免責的機率很大,
但是要跑法院準備文件的時間也是很浪費,
所以在日本經營公寓時,
違停腳踏車也是需要考慮的風險之一喔!
本文翻譯轉載自マンション管理士
那或許也有人會問說,
如果貼上”如果亂停車就罰錢”的標語的話,
是不是能跟亂停車的人收錢。

答案是….不行。

專業律師說如果你提不出”因為你停在這害我損失XX元”的證據的話,
就沒有辦法跟對方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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