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結婚後最不能做的事情第一名

日本某位經手過許多離婚案件的律師呼籲,
結婚後最不能夠做的事情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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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方父母持有的土地上蓋房子。


其理由是如果你跟對方父母吵架,
對方父母搞不好就會要你滾出去(把房子拆了),
這時候因為你是”免費”跟對方父母租借土地,
所以沒有被法律所保護(法律只保護有簽契約跟付錢的人的居住權),
無法主張自己有繼續在這裡居住的權利。

就算沒跟對方父母吵架,
但如果走到了離婚這一步的話,
這棟房子將有可能變成由對方所擁有。
(因為日本房子就久越沒價值,在財產估算上可能就是0就不會被分配一半一半)

就算沒離婚但如果夫妻吵架的話,
很有可能會成為比較弱勢的一方說話大聲不起來(畢竟寄人籬下)

律師也指出就算你們夫妻之間以及跟對方父母相處順利,
但如果對方有兄弟姊妹的話,
在對方父母百年之後可能也會有財產爭奪的情況發生。


或許有人會問那房子已經蓋下去了怎麼辦?
專業律師就說可以跟對方父母簽訂正式的”土地使用契約”
並且按月支付意思意思的土地租借料(當給零用錢),
這樣一來就能夠受到法律強力的保護,
也能減少日後被趕出家門的風險。

本文轉貼翻譯自弁護士ドットコ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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